【有獎征集】秦川集團IP形象征集活動開啟啦!
為迎接即將到來的60周年廠慶,同時也為了更好地展現(xiàn)秦川集團的企業(yè)文化和精神風貌,更科學、系統(tǒng)地宣傳集團形象,全面提升集團知名度和品牌影響力,現(xiàn)面向全社會征集公司IP形象(吉祥物),具體征集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內容
秦川集團IP形象(吉祥物)
二、征集時間
即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
三、征集范圍
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所有對秦川集團吉祥物設計感興趣并自愿遵守本次征集活動全部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單獨或聯(lián)合參加本次征集活動。
四、主辦單位
本征集活動由秦川機床工具集團主辦。秦川集團宣傳部在秦川集團黨委工作總部指導下具體承辦。
五、征集要求
1.應征作品內容應積極、健康、向上,符合高端裝備制造、智能制造等現(xiàn)代工業(yè)屬性,設計理念需結合秦川集團企業(yè)文化及“匠心智造 用戶先贏”的企業(yè)核心價值觀,能具象“立志成為全球領先的機床智造及精密傳動解決方案提供商”的企業(yè)愿景,彰顯企業(yè)著力建設工業(yè)母機關鍵核心技術原始創(chuàng)新策源地,打造行業(yè)科創(chuàng)高地和人才高地的雄心壯志。同時,要充分詮釋秦川集團“心無旁騖匠心智造中國好機床”的精神,以及在全球化道路上勇往直前的決心。
2.應征作品應為卡通或動漫形象,造型生動、主題鮮明、內涵豐富,具有擬人化、機器人特征,適用于平面、立體和電子媒體的制作與傳播,便于在各種使用環(huán)境下配套應用。具有親和友好的特征,易于識別和記憶,立意新穎、識別度高,藝術性和觀賞性突出。應征作品應為原創(chuàng),須未曾公開發(fā)表。
3.應征作品應包含設計理念及創(chuàng)意說明(字數(shù)不少于300字),設計理念包括設計的圖樣和技術文字說明,詳細說明(該設計蘊含的意義、寓意、背景等),文字說明表達清晰,簡明扼要。需提交平面設計稿,繪制至少三視圖(包括但不限于:正面、側面、背面3張)及延展場景效果圖(能表現(xiàn)該形象特色的動作或表情)。要有一套形象的視覺系統(tǒng)、故事設定。
4.應征作品起名要得體、無歧義且符合秦川集團企業(yè)形象;名稱應便于發(fā)音、記憶。作品格式要求:出圖為JPG格式,圖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單張圖片大小20M以內。應征作品電子版以TIF或JPG格式提交,源文件為AI、PSD格式,分辨率600*600dpi以上。應征作品評選入圍后,需能提供可用于媒體傳播及線下印刷生產的源文件,具有表情、海報設計、微視頻、模型等延展性,適合在各種載體上制作運用,創(chuàng)作使用軟件不限。
5.應征作品需為未在其他大賽及平臺上獲獎或發(fā)表過的原創(chuàng)作品,作者擁有作品相關版權,禁止AI生成的作品參賽。
六、作品評選
1.黨委工作總部宣傳部初步篩選后將入圍作品報請公司專家組審核確定,同時,對優(yōu)秀入圍作品進行獎勵。
2.最佳設計作品將成為秦川集團官方吉祥物,并廣泛應用于集團后續(xù)的各種宣傳資料和活動中。
(一)征集:即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
(二)初評:2025年4月初至5月底。在此期間主辦單位組織專家初評,選取一定數(shù)量的候選作品。
(三)復評:2025年6月初至7月底。在此期間根據(jù)專家評審意見,確定最終獲獎作品入圍名單。
(四)公示:2025年8月1日至31日。在此期間公示獲獎作品入圍名單,接受全社會監(jiān)督,并按一定程序確定吉祥物。公示期一周。
(五)發(fā)布:2025年9月初。秦川集團發(fā)布“秦川集團吉祥物”并在建廠60周年主題活動期間及集團后續(xù)的各種宣傳資料和活動中進行展示。
七、獎項設置
評選秉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征集到的作品將分設以下獎項:
1.最佳設計獎1名,頒發(fā)榮譽證書及獎金6000元。
2.優(yōu)秀設計獎3名,頒發(fā)榮譽證書及獎金2000元。
3.創(chuàng)意特別獎若干,頒發(fā)榮譽證書及獎金500元。
八、投稿方式
參賽作品請于2025年3月31日前以電子郵件形式提交至郵箱,郵件主題請注明“秦川集團IP形象(吉祥物)+作品名稱+機構名稱或作者真實姓名”,郵件內容附作者姓名、職業(yè)(單位)、郵寄地址及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吳佳平 聯(lián)系電話:0917-3670624
九、其他事項
(一)應征作品不能是對任何他人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吉祥物和卡通形象)的復制、修改、演繹等,不能是侵犯包括著作權、商標權、外觀設計等任何第三方權利的設計,不能是包含宗教或其他商業(yè)信息的設計,不能是違背公序良俗的設計。
(二)主辦單位擁有應征作品的展覽、出版(含電子出版)及收藏的權利,有權在相關活動和載體(如網站、海報、媒體和出版物等)中使用應征作品。
(三)應征作品一經提交,即視為同意并接受本征集方案的所有約定。
(四)主辦單位保留對此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